(一)公司控制权的三个层次是什么?
对公司的控制权是所有的创始股东首要关心的问题。只有控制了公司才能达到创始股东设立公司的目的,实现创立人设立公司时的梦想。
对公司的控制权是所有的创始股东首要关心的问题。只有控制了公司才能达到创始股东设立公司的目的,实现创立人设立公司时的梦想。
对公司的控制权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的控制,第一个层次的控制是指法律上的控制,这也是达到对公司进行控制的基本要求,从法律层面控制了公司,其他层面的控制就相对容易了。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持有一个公司的股份的比例越大,对公司的控制力越强,具体来说:
一、绝对控制权
拥有公司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份,就意味着掌握了公司的绝对的控制权,可以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因为公司的重大事项采取的是资本多数决的投票权制度。掌握了公司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份,也就掌握了三分之二以上的投票权,能够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的走向,从而形成了对公司法律上的绝对控制权。
二、相对控制权
相对控制权是指拥有公司的二分之一以上的股权比例,掌握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此时可以对公司的一般事项表决结果取得控制。
一名股东如果拥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无疑是最好的,因为此时形成对公司的绝对控制。如果股权比例没有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也可以通过其他方法使自己掌握三分之二以上的投票权,那就是通过联合其他拥有股权的人,让他们把他们拥有的投票权委托给自己行使或者在重大事项的表决上与自己保持一致行动。这样,通过联合其他股东也可以形成对公司的绝对控制,则这些联合起来的股东形成对公司的绝对控制权。
如果数名联合起来的股东的投票权比例只超过百分之五十,则该数名股东形成对公司的相对控制,拥有公司的相对控制权。
法律上的控制,主要是对三分之二和二分之一这两个股权比例线的控制,拥有的表决权的比例超过这两条线的就算是达到了对公司法律上的控制,拥有了法律上的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