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司控制权的三个层次是什么?
第二个层次是指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的控制。虽然不占法律上三分之二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的股权比例,但是控制了公司的董事会,则有可能形成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的控制。
第二个层次是指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的控制。虽然不占法律上三分之二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的股权比例,但是控制了公司的董事会,则有可能形成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的控制。
公司的董事会是的执行机关,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对大多数公司而言,只有控制了公司的日常经营才有意义,才能够实际得到公司运营的利益。公司董事会的运行机制表明,只有掌握了董事会成员的多数成员的任命权,才算控制了股东会。
有的股东虽然持有公司的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但是因为没有掌握董事会中董事的任命权,导致在公司董事会中董事的人数不占多数,也就失去了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的控制权。因为公司董事会对经营事项的表决是按照董事的人数来多数决的,一个公司经营管理事项的决议,需要公司董事人数多数同意才算表决通过,因此只有掌握多数董事的任命权,才能够掌控董事会,才能够控制公司的经营管理权。
一般来说,控制了公司的股权比例,就会控制公司的董事会的决策。因为董事的提名和任命也是需要股东会决议通过的,股权比例多的股东当然有权提名更多对其有利的董事并促使这些董事的任命。因此,实践中只有少数掌握了公司多数股权比例的股东不能有效控制董事会的情形,这往往也是在公司成立时的股权架构设计时疏忽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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